数据库命名规范
一.命名总规则
1、 所有名称的字符范围为:A-Z, a-z, 0-9 和_(下划线)。不允许使用其他字符作为名称。
2、 采用英文单词或英文短语(包括缩写)作为名称,不能使用无意义的字符或汉语拼音。
3、 名称应该清晰明了,能够准确表达事物的含义,最好可读,遵循“见名知意”的原则。
二.表命名规范
1、不使用tab或tbl作为表前缀。
2. 系统表以t_s_开头,业务表以t_b_开头,辅助编码表以t_a_开头,后面代表表内的内容的一个和多个名词组成,以下划线“_”分隔,每个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。(与类名一致)
3、一些作为多对多连接的表,可以使用两个表的前缀作为表名:
如:用户表User,用户职位表Position,这两个表建立多对多关系的表名为:User_Position
三.字段的命名规范
1、字段名为英文短语,由一个或多个有意义的单词构成,单词之间以”_”分开,每个单词都小写。
2、布尔型的字段,以一些助动词开头,更加直接生动:如,用户是否有留言hasMessage,用户是否通过检查isChecked等。(这种情况首字母小写,第二个单词首字母大写)
